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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召开环保会议治理超标排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不详 浏览次数:1668

    今年,乌鲁木齐市市委、市政府将筹措300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20家近期无法实施并网的供热企业和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同时,市政府还将投资8000万元完成南区热网和城市集中供热热网覆盖区域内1000台燃煤小锅炉及分散燃煤锅炉并网改造任务,新增集中供热网面积300万平方米。这是4月29日,记者从乌市环保工作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悉,今年乌市确定了283项重点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将对国家、自治区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逐步淘汰、关停规模小、技术落后的企业。为了达到今年的环保目标,环保部门将对中心城区内现有的39家化工、印染、水泥等严重污染企业逐步实行搬迁和关停。同时,乌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硫分高于0.8%的煤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使用硫分高于0.5%的煤炭。

    据悉,今年乌鲁木齐市市政府将筹措2000万补助资金督促和鼓励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公司、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公司及部分企业自备电厂,在2009年9月底前,形成脱硫能力并投入运行。鼓励再生能源的开发使用,扩大风力发电规模,提高风电的上网供电比例,实施太阳能大面积热工程、沼气、地热采暖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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