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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的准入和退出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不详 浏览次数:1890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从本月起开始实施,对于在节能性上达不到要求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国家将逐步安排其退市。

  据悉,新《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不得生产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根据新《条例》,国家将逐步实施高耗能特种设备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包括开展锅炉设计文件的节能审查,能效不符合要求的不许投入制造;开展新产品样机与在用设备的能效测试,能效不符合要求的,新产品不许投入批量制造;联合公布一批特种设备节能产品和淘汰产品目录,建立退出机制。

  据统计,2007年全国耗煤25.8亿吨,其中锅炉耗煤22亿吨,占85.3%。广州市目前0.05t/h以上的在用工业锅炉5000多台,燃煤锅炉2000多台,每年耗煤量近16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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