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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华电签订合同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6 浏览次数:65113
核心提示: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34证券简称:杭锅股份[28.56 4.04%股吧研报]编号:2011-044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1年8月13日,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或“公司”)与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在杭州签署了《杭州华电半山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余热锅炉岛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22,423.752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文琦

  注册资本:480,762,378元

  主营业务:发电、供热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拱康路200号

  公司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该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卖方: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签署时间:2011年8月13日

  3、合同标的:3×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岛

  4、合同总金额:22,423.752万元

  5、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生效起30天内,卖方向买方的设计单位提供满足设计

  1

  要求的相关设备图纸资料并在交接完成后,同时已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设备预付款的正式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2)到货付款:在买方审核相关单据无误后30天内,由买方依据每批交运的合同设备按比例(该批交运合同设备价格的70%)分别付给卖方。

  (3)性能验收付款: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合同设备完成性能验收试验并经验收合格的验收款,卖方提交验收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在30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

  (4)质保金:每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该套合同设备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30天内结清。

  6、交货期限:

  第1套余热锅炉岛:最后一批设备交货不迟于2012年3月底。

  第2套余热锅炉岛:最后一批设备交货不迟于2012年5月底。

  第3套余热锅炉岛:最后一批设备交货不迟于2012年8月底。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2,423.752万元,占本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78%。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2011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将对公司2012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本合同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关键词: 杭州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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