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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城区严禁新建燃煤供热设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李明 浏览次数:1569
  为防治大气环境污染,陕县政府决定从本月起至7月底,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活动。本次整治工作由多部门联合行动,范围包括大营镇、原店镇(县城区规划范围内区域)、张湾乡(市商务中心区规划范围内区域)。
  按照《陕县城区燃煤锅炉(设施)大气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内,严禁新建燃煤供热设施,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全部限期拆除;在集中供热覆盖区外,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全部限期拆除;洗浴业、餐饮业等商业服务功能燃煤锅炉和燃煤大灶全部限期拆除,改用清洁能源;其他生产性锅炉或燃煤设施必须全部采用高效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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